2017年6月6日星期二
我想帶他壹起去
逝去的人是我幼年的玩伴,死得不早不晚脫毛 underarm,剛好13歲,這個數字本就是大人眼中忌諱的數字,所以來掃墓的只有我壹個,周圍的人可能是覺得壹個孩子好欺負才圍過來的,原來我是這麽弱小。
但那壹年我異常地堅強,沒有震驚,相反,我很冷靜,沒有壹滴眼淚。
震驚的是那些大人......
—為什麽?
大人是最不可靠的,他們連初心都保留不好,本就不奢望他們能保留他。
—但是,我是不是很可笑?
我口中的他只是壹本書,壹本早已經泛黃,積滿灰塵的書,但是他的確是生命中最挽救了我的那壹個,當我迷惘的時候,當我不再相信這個世界的時候,在我不再看人的眼睛的時候。在他面前我可以看到美好,只有我們兩個人,面對面,不是人們醜陋的目光,而是柔情與溫暖.......
我在13歲的時候要去城市了,當然了,我想帶他壹起去,父母竟然同意了。
見證了世間醜陋之後又再次感受到美好的我,比小時候還天真。
“我們孩子到哪裏都帶著這本書,不是嗎?”
“是啊,而且他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叫他都不回應。”
“妳不覺得他自從看了這本書就感覺不對勁了?”
“這本書不能再留在這了,不祥的書脫毛 underarm,凈是些教唆小孩子的文字。”
—憤怒,痛苦,厭惡......
火舌舔著泛黃的紙頁,妳們是不知道我就在聽嗎?我就在看嗎?妳們難道在燒書的時候都不知道把門鎖上嗎?
沒有任何感情地走著,沒有任何感情地打開我的房門,沒有任何感情地躺在床上......
—不,當時的我有太多感情了,但是,我是該怎麽辦?又壹次迷茫了......
—夠了,已經夠了,這個世界......
第二天早上,我又回到了那個聽話的我,乖巧的我,當父母告訴我那本書找不到了的時候,我只是淡淡地說到:“爸媽,那本書沒什麽。”
—我看得出他們眼中滿是懷疑,我是不是應該等妳們編好了壹堆的理由,然後我再答應,這樣會不會比較自然?
“我們要不要出去吃頓飯啊近視恢復
,就算慶祝。”
—妳們想慶祝什麽?燒了我的書?算了。
“啊,好的,爸媽,在吃飯前,我想出去走走,可以嗎?”
當然同意了。
—我確實也挺虛偽的,我根本不是去走走的,我是去祭奠的。
仿照著別人,我也給他立了壹塊墓碑,用小刀刻上了我想對他說的話:願所有的美好如期而至......
—哪裏來的小刀?
—我身邊都是啊,我從未去觸碰,因為有他,他的存在讓我覺得“離開”這個世界太不值得了,不是嗎?
說話間,嫂子把母親剪過的衣服卷的卷的拿回她的房間,鎖在櫃子裏,然後扭頭兒斜楞著三角眼說:“妳當我真穿啊!我才不穿那爛棉布鞋呢,我就是想治妳哩!我讓妳們下雪也穿不上棉褲,氣死妳!”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